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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制定《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

打印 | 2012/8/25 15:38:39 | 发布者:五金刀剪产业信息平台 | 查看数:2296
摘要: 商务部:将制定《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来源:新华网核心提示:近日,京东、国美、苏宁三大电商掀起的“价格战”一时让媒介哗然。除了对于其经济效应的讨论外,也有学者质疑该“价格战”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倾销”和“虚假广告”等法律问题。为规范电商,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近日

商务部:将制定《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近日,京东、国美、苏宁三大电商掀起的“价格战”一时让媒介哗然。除了对于其经济效应的讨论外,也有学者质疑该“价格战”的合法性,是否存在“倾销”和“虚假广告”等法律问题。为规范电商,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近日,京东等电商爆发的“价格战”引发社会热议。中国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17日就此表示,电商“价格战”的有关问题在商务部已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已有规定。今后,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

王德生在参加此间召开的“《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时说,近年来,为推进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健康发展,商务部加强了相关标准的建设。目前已经出台《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交易服务规范》等一些标准。

王德生表示,商务部将加大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相关标准的制定力度,比如已经列入制定计划的《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网络团购企业管理规范》《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

据了解,《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截至2011年底,流通领域已有标准800项,其中国家标准209项,行业标准591项。流通标准体系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租赁与商务服务、仓储与商贸物流、流通加工等大类。

 
  
关键词: 京东 苏宁 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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