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 收藏本页 | 发布信息  您好,欢迎您光临五金刀剪产业服务平台。
查阅资料 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 授权通知
首页 政策法规 投资政策 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打印 | 2010/8/19 9:47:24 | 发布者:佚名 | 查看数:3198 | 来源:海陵岛试验区信息网
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引进资金、项目的积极性,加快海陵岛经济发展进程,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阳江市招商引资和发展工业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海委办发〔2006〕7号


中共海陵岛试验区委办公室 海陵岛试验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陵岛试验区委办公室海陵岛试验区管委办公室
2006年4月27日


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引进资金、项目的积极性,加快海陵岛经济发展进程,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阳江市招商引资和发展工业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和区直具有经济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科级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目标任务
(一)目标制定
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根据市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于年初定出被考核单位每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报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审定后执行。根据目标,各地和被考核单位要与区管委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被考核单位详见附表)。
(二)任务指标
1、各被考核单位任务。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上年增长25%;
引进项目数比上年增长30%;
项目履约率比上年增长25%;
招商引资服务质量等次。
2、第一类被考核单位为各镇,第二类被考核单位为区直具有经济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其余单位挂点捆绑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该年度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引进项目个数、项目履约率和服务质量评价等。
三、考核评分办法
(一)对第一类单位的考核(完成任务总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
(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为5分、20%为10分,如此类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超过2个百分点加1分,不设上限。
(2)引进项目宗数(10分)。完成引进项目宗数得满分,计分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分配10分。
(3)项目履约率(2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计分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分配20分。
(4)服务质量等次总分为20分。优等次可得20分、好等次可得10分、一般等次可得5分、差等次得0分。
全年没有发生客商投诉事件,没有因服务质量、乱收费等问题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评优等次;每发生一起合法合理投诉事件,经查属实的每例扣3分;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乱收费等问题被区委、区管委点名的单位,每例扣5分;被市级单位批评和媒体曝光的扣10分;被省以上媒体(含境外媒体)曝光的扣20分。如同一事项被投诉、被上一级单位处理和媒体曝光的,扣20分。没有按照对外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办理企业申办事项的,每例扣2分。被省、市领导点名批评的,取消考核评奖资格。
(5)加、扣分标准。
凡区管委要求统一参加的招商引资活动,每参加1次加5分,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加、扣分不设上限。
(二)第二类区直单位的考核(完成任务总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
(1)被考核单位的成绩与挂点单位共享。
(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为5分、20%为10分,如此类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超过2个百分点加1分,不设上限。
(3)引进项目宗数(10分)。完成引进项目宗数得满分,计分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分配10分。
(4)项目履约率(2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满分,计分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分配20分。
(5)服务质量等次总分为20分。优等次可得20分、好等次可得10分、一般等次可得5分、差等次得0分。
全年没有发生客商投诉事件,没有因服务质量、乱收费等问题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评优等次;每发生一起合法合理投诉事件,经查属实的每例扣3分;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乱收费等问题被区委、区管委点名的单位,每例扣5分;被市级单位批评和媒体曝光的扣10分;被省以上媒体(含境外媒体)曝光的扣20分。如同一事项被投诉、被上一级单位处理和媒体曝光的,扣20分。没有按照对外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办理企业申办事项的,每例扣2分。被省、市领导点名批评的,取消考核评奖资格。
四、考核依据及认定
1、利用外资的考核,以外经贸部门批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境外汇款凭证、设备进口清单为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认可方式予以确认。
2、引进项目以签订投资意向书为准。
3、项目履约率以外商企业完成国家规定认可的登记手续为准。
4、招商引资服务质量等次核定以区考核组通过考核、企业评议结合评分为准。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1、成立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马洪藻(区委副书记、区管委常务副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军仁(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梁所毅(区委副书记)、梁之灼(区委委员、区委组织部部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管委办公室主任冯立新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林旭军、区外经贸局局长傅甫钟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管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外经贸局等单位派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外经贸局。
2、每年12月20日前,被考核单位要向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该年度开展招商引资情况资料及证明材料复印件。
3、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被考核单位的上报资料和有关证明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真审核。每年1月份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到被考核单位进行具体考核,并到投资项目现场或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核实,根据资料和现场检查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逐项打分,于3月15日前形成考核报告,报区委、区管委审定。
4、区委、区管委研究确定奖励单位后,在实施奖励前将奖励单位名单及考核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奖励措施
(一)奖励措施
1、对被考核单位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评分结果进行排序。召开全区招商引资表彰大会,对完成年度任务且排名前2名的单位(不含挂点单位)进行隆重表彰,给予经济奖励,奖金由区财政负责。
2、对引进或引荐外商投资项目的个人,按区管委《关于印发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海管〔2006〕8号)的规定给予奖励。
3、每年评选出若干名先进个人,由区委、区管委授予“ 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称号,给予经济奖励。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德才兼备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二)处罚措施
对第一年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且计分排在后2名的单位(不含挂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等次。
对连续二年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且计分排在后2名的单位(不含挂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予以诫勉谈话,给予黄牌警告,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均不得评为优秀。
连续三年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且计分排在后2名的单位(不含挂点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要在全区大会上进行检讨,当年不得提拔、调动,并视情况予以免职、降职处理。
七、落实责任
1、各镇和区直各单位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相应制订本区域、本部门的考核奖励办法,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各被考核单位要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引进项目的跟踪落实,每个项目由专人负责跟踪联系,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
3、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向区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的进展情况,如实反映项目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考核所需的资料和数据要及时详细如实提供,不得弄虚作假。拒绝、拖延或不如实提供与考核认定有关的资料,影响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区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认真审核考核材料,深入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价打分,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在考核中玩忽职守,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帮助或参与编造、伪造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知情不报,造成有关单位或个人骗取招商引资奖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06年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附表:
2006年海陵岛试验区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表
实际利用外资任务:1250万美元 招商项目完成任务:9宗
被考核单位 实际利用
外资任务 招商项目
任 务 任务挂点单位
闸坡镇 200万美元 1宗 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区房管局
海陵镇 250万美元 1宗 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国土分局
外经贸局 200万美元 1宗 区妇联、区环保局
经发局 100万美元 1宗 区直属党委、区计生局、区工贸公司
行政服务中心 100万美元 1宗 区监察局、区粮食局
旅游局 100万美元 1宗 团区委、区审计局、区工会
建设局 100万美元 1宗 区委党校、区卫生局、区城监大队
农业局 100万美元 1宗 区劳动人事局、区教育局、区市政公司
海洋与渔业局 100万美元 1宗 区事务局、区法制局、区信访局
合计 1250万美元 9宗

中共海陵岛试验区委办公室
2006年4月2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告4